
國家體育總局修訂公布了《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辦法》的修訂是貫徹實施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的重要舉措,對持續深入推進體育賽事活動“放管服”改革、防范化解體育賽事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完善體育賽事活動監管機制、加快推進體育強國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2月17日下午,青島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在前期研讀、學習的基礎上,進行集中輔導培訓。中心副主任周震華,各區(市)教育和體育局、體育發展中心、賽事公司等相關人員60余人參加培訓。

周震華提出,近年來,中心積極探索拓展線上線下多種形式的辦賽方式和渠道,滿足人民群眾的不同需求,引進和承辦高水平時尚體育賽事,得到了市民群眾的肯定和喜愛,為豐富和提高我市群眾的體育文化生活,起到了很好的推動作用,對于體育人才的培養、拉動體育消費,加快推動體育強市建設,提升青島國際知名度和影響力具有重要意義。此次專題研討是為更好地了解我市體育賽事活動情況,結合市體育局對賽事活動的監管服務工作職責,引導大家在實際工作中如何確保賽事活動的安全舉辦,保障賽事活動的順利進行起到指導作用。


培訓會上,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工作人員對《辦法》進行了全面解讀分析。《辦法》對體育賽事活動的各個相關內容都予以了明確,包括體育賽事活動申辦和審批、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許可、體育賽事活動組織、體育賽事活動服務、體育賽事活動監管、法律責任。特別是增加一章“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許可”,明確舉辦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的申請條件、審批程序、監督檢查等規定。
會上強調,體育賽事活動是體育事業發展的重要平臺,全體人員要充分認識貫徹落實《辦法》的重要性,積極響應開放辦體育、全社會辦體育的號召,加強對賽事活動的引導、規范、監管和服務,推動體育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我市需要進一步做好體育賽事活動服務,完善賽事申報流程,提高賽事監管能力,切實保障體育賽事活動各方的合法權益,助力我市各項體育賽事活動高標準、高質量、高水平舉辦,進一步調動社會力量舉辦體育賽事活動的積極性,提高體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本次研討會還對《青島市體育賽事活動管理服務實施細則》(試行)進行了討論,對《青島市體育賽事活動補助資金管理規定》相關政策開展了專題宣講,同時搭建了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聯絡人平臺,為統籌賽事管理資源、不斷提升賽事活動管理專業化、規范化水平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