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一部分青島市帆船運動管理中心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機構設置
三、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青島市帆船運動管理中心部門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2021年部門收支總表
二、2021年部門收入總表
三、2021年部門支出總表
四、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部門經濟分類)
七、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經濟分類)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2021年部門“三公”經費預算表
十、2021年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三部分青島市帆船運動管理中心部門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青島市帆船運動管理中心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為充分發揮青島奧帆城市的品牌優勢,向縱深打造“帆船之都”城市品牌,2010年市委、市政府成立青島市帆船運動管理中心(副局級)。主要負責青島市帆船運動的組織、管理和發展促進工作;健全帆船運動社會體育組織網絡,推廣普及帆船運動;管理帆船運動外事工作,開展與國內外帆船組織的交流與合作,宣傳推介“帆船之都”城市品牌;組織承辦帆船體育賽事節慶活動;擬定帆船運動產業政策法規,促進體育、旅游、會展、商貿等產業一體化融合發展,帶動以帆船裝備制造業為代表的藍色經濟轉型發展;承擔青島奧帆城市發展促進中心和青島市帆船帆板(艇)運動協會秘書處的相關工作。
二、機構設置
青島市帆船運動管理中心部門內設機構共四個,分別為:綜合部、競賽和群眾體育部、國際交流與產業發展部、奧帆城市發展促進部。
三、預算單位構成
青島市帆船運動管理中心部門預算包括:青島市帆船運動管理中心部門本級預算。
納入青島市帆船運動管理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共1個,包括:
1、青島市帆船運動管理中心本級。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
附件1-6_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部門經濟分類).xls
附件1-7_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經濟分類).xls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和
重要事項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青島市帆船運動管理中心部門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1年收入預算為1544.7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544.75萬元,占10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2021年支出預算為1544.7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9.75萬元,占25.23%;項目支出1155.00萬元,占74.77%。

2021年基本支出389.75萬元包含:人員經費314.63萬元,公用經費75.12萬元;2020年基本支出683.62萬元包含:人員經費306.19萬元,公用經費377.43萬元(其中包含帆船業務費290萬元)。2021年項目支出包含其他運轉類260.00萬元(2020年此項支出列支在公用經費),特定目標類895.00萬元;2020年項目支出928.50萬元。
(二)2021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1544.7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44.75萬元,占10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
(三)2021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544.7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9.75萬元,占25.23%;項目支出1155.00萬元,占74.77%。
(四)2021年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1544.75萬元。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計增加-67.37萬元,增長-4.18%。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壓減項目支出。

(五)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544.75萬元,與2020年相比,增加-67.37萬元,比上年增長-4.18%。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壓減項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544.75萬元,與2020年相比,增加-67.37萬元,比上年增長-4.18%。主要原因按要求壓減項目支出。其中: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支出1477.28萬元,占95.6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41.48萬元,占2.69%;住房保障(類)支出25.99萬元,占1.68%。
具體情況如下:
1.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運動項目管理(項)322.28萬元,比上年328.46萬元增長-1.88%。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其他體育支出(項)1155.00萬元,比上年1218.50萬元增長-5.21%,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要求壓減帆船業務費30萬元;二是按要求壓減項目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7.65萬元,比上年26.77萬元增長3.29%,主要原因是隨人員工資變動的正常增長。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13.83萬元,比上年度13.38萬元增長3.36%,主要原因是隨人員工資變動的正常增長。
3.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25.99萬元,比上年25.01萬元增長3.92%,主要原因是隨人員工資變動的正常增長。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與2020年相比,增加 0萬元,比上年增長0%。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萬元,與2020年相比,增加 0萬元,比上年增長0%。
青島市帆船運動管理中心2021年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2021年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通過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389.7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314.63萬元,按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離休費、退休費、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等。按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主要包括:工資福利支出等對事業單位經常性補助。
公用經費75.12萬元,按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按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等對事業單位經常性補助、資本性支出(一)等對事業單位資本性補助等。
(八)2021年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情況
2021年,通過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共94.65萬元,比2020年163.71萬元下降42.18%。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50萬元,比2020年100萬元下降50%,主要用于:帆船運動國際交流及“帆船之都”城市品牌推介,青少年帆船培訓交流及參賽,2019-20克利伯環球帆船賽“青島號”船員參加部分賽段比賽簽證及機票款,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要求壓減一部分出國經費,二是考慮疫情影響,壓減部分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90萬元,比2020年1.20萬元下降25%,主要用于:公務用車保險、維修維護保養、油料及路橋費等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倡導工作人員乘公共交通綠色出行,減少公務用車使用量,同時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公務接待費43.75萬元,比2020年62.51萬元下降30%,主要用于:全年各個賽事活動接待工作,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壓減部分公務接待費。
二、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青島國際帆船周?青島國際海洋節項目情況說明
1.項目概述
源于青島傳承奧運、打造世界著名“帆船之都”的初心和使命,在借鑒德國基爾帆船周、法國布雷斯特航海節等世界帆船節慶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經國家體育總局批準,青島自2009年起舉辦青島國際帆船周,堅持全民參與、帆船節慶、城市品牌原則,確立了創建亞洲一流、國際知名帆船節慶品牌目標。青島國際海洋節作為青島市重要節慶品牌,創始于1995年。2014年,本著節儉辦節慶的原則,青島國際海洋節整體納入青島國際帆船周。合并后的帆船周·海洋節突出國際性、開放性和參與性,以帆船航海休閑體育項目為載體,以國際帆船賽事為核心,以國際奧帆交流為主線,以旅游推介、商務會展、產業展示為重點,涵蓋帆船普及、海洋科技、青少年帆船交流、旅游商貿休閑等特色內容,成為融藍色經濟、海上運動、海洋文化旅游、海洋科技于一體的海洋盛會,成為青島打造世界著名“帆船之都”和建設國際海洋名城的品牌節慶。
目前青島國際帆船周·青島國際海洋節已成功舉辦12屆,作為青島市首個國字號體育產業示范項目,已成為亞洲帆船節慶活動的一面旗幟,被譽為中國最具國際影響力十大節慶、中國首批文旅融合十大品牌節慶。在青島市委宣傳部主辦的2019青島國際時尚季活動評選中,青島國際帆船周·青島國際海洋節獲最時尚品牌獎。
2020第十二屆青島國際帆船周·青島國際海洋節于2020年8月8日至16日在青島奧帆中心舉行。本屆帆船周·海洋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世界著名的“帆船之都”的指示,以“傳承奧運,揚帆青島;科學戰役,體盛民泰”為主題,六大板塊近40項賽事、交流、文體、商貿活動精彩紛呈。國內外嘉賓出席10余項活動達800余人次,開幕式海陸巡游活動吸引逾萬觀眾。以帆船運動等時尚體育項目為載體,推動體育事業復蘇,激活城市時尚活力,提升“帆船之都”城市影響力,助力開放、現代、活力、時尚國際大都市建設。
2.立項依據
(1)市政府2004年2月《青島奧運行動規劃》:著力塑造“一大特色”,就是要充分展示青島“海上奧運”的特色。利用青島“山、海、城”渾然一體、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城市特點,做足海上運動的文章,建設亞洲一流、國際先進的海上運動基地,普及帆船和帆板運動,使青島在“田徑之鄉”、“足球之城”基礎上進一步形成“帆船之都”,成為中國乃至世界知名的海上運動教育、科研、訓練、休閑中心。
(2)市委市政府下發《關于加快帆船運動發展的意見》(青廳字〔2009〕41號),對青島后奧運時代帆船運動發展做出了重要部署:群眾性帆船運動蓬勃開展;競技性帆船運動取得新突破;帆船賽事體系比較健全;帆船基礎設施更加完善;帆船產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帆船運動發展環境得到顯著改善。
(3)市政府〔2010〕129號文《關于青島帆船運動發展工作會議紀要》,青島國際帆船周作為打造“帆船之都”的核心載體,應盡快形成常態化機制,確保每年定期舉辦,成為青島打造帆船之都重要的節慶活動品牌。成立青島國際帆船周辦公室,掛靠市奧帆城市發展促進會;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研究建立常態化辦事機構。青少年帆船進校園活動經過五年發展,取得顯著成效,已形成了政府主導、社會支持、青少年廣泛參與的發展格局,受到國際帆聯、中國帆船運動協會高度評價。為進一步推進新一輪帆船運動進校園活動的深入開展,一是以市政府名義表彰2006—2010青島市帆船進校園活動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對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記功;二是充分發揮奧帆中心新建市青少年帆船訓練基地的作用,根據青少年培訓及考核標準,開展青少年培訓、考核以及帆船普及教研指導工作。規劃部門應盡快在市區沿海選址建設2—3處公益性青少年帆船訓練基地,解決訓練基地不足問題,建立青少年帆船運動長效機制。
(4)2012年青島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會議《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突出文化特色,培育文化精品,做強帆船之都、音樂之島、影視之城等文化品牌。
(5)中共青島市委辦公廳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青島國際時尚城建設攻勢作戰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青廳字〔2019〕71號)中提到,培育時尚體育城市品牌,制定“帆船之都”品牌發展十年規劃,辦好青島國際帆船周·青島國際海洋節、城市俱樂部聯賽、克利伯環球帆船賽、“遠東杯”國際帆船拉力賽,積極申辦槳板世錦賽、中國家庭帆船賽等高端賽事,開展帆船普及活動。
(6)關于提報海洋攻勢滋養海洋文化根脈硬仗2019年度重點目標責任分解表的函中《青島市新舊動能轉換“海洋攻勢”作戰方案(2019-2022年)》提到:實施海洋文化形象提升工程,建設2—3處公益性帆船碼頭,打造“帆船之都”全球品牌推廣中心,推進涉海體育高校落戶,設計舉辦有影響力的海洋文化節慶活動,辦好青島國際帆船周·青島國際海洋節。實施海洋文化產業提質工程,引進培育國際國內高端帆船賽事,做強“遠東杯”帆船拉力賽品牌。
(7)關于組織實施青島市帆船事業和“帆船之都”品牌發展十年規劃(2019-2028年)的通知(青政辦字[2020]4號)
3.實施主體
青島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青島帆船運動管理中心)。
4.實施方案
2021第十三屆青島國際帆船周·青島國際海洋節將繼續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島是世界著名的‘帆船之都’”和“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講話精神,充分發揮帆船運動這一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城市對外宣傳營銷載體,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開展賽事活動,并隨時根據疫情發展態勢及防控要求作出調整。
2021年第十三屆青島國際帆船周·青島國際海洋節將薈萃更多的新思想、新創意、新體驗、新市場匯集融合,以賽事為契機,搭建沿海城市海上體育合作平臺,讓更多的人感受青島活力時尚的城市氣質。
一是繼續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發揮好組委會高效運轉、統籌推進的機制優勢,形成政府主辦、各成員單位共同支持、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充分調動各方參與“帆船之都”品牌建設的積極性,進一步為打造世界著名“帆船之都”凝心聚力。
二是搭建交流融合平臺,發揮時尚體育紐帶和橋梁作用。半島一體化,時尚帆船先行。以青島為發起城市,搭建山東半島及沿海等城市,加強時尚體育互聯互通。
三是提升賽事品質、打造高吸引力精品賽事。繼續堅持政府主導,多元辦賽,培育自主品牌賽事。提升“市長杯”國際帆船賽、青島國際OP帆船營暨帆船賽和青島國際帆船賽三項傳統帆船賽事的水平,不斷扶持培育青島自主品牌賽事,吸引國內外更多高水平運動隊來青參賽。
四是創新驅動,進一步豐富賽事活動內涵。一方面,注重市民參與感、獲得感,組織和舉辦更多市民參與性強的文化活動,吸引更多市民參與到節慶活動,提高市民、船隊與媒體的參與度和關注度。另一方面,強化儀式活動國際性、創新性,借鑒國內外高水平帆船賽事活動經驗,按照體現世界水準和展示青島特色的標準,不斷創新帆船周·海洋節開幕式、頒獎儀式等儀式活動,融入國際性與互動性,突出參賽隊伍特點。
五是促進產業融合。進一步提升帆船制造企業和帆船俱樂部參與積極性,加強與啤酒節等黃金節慶聯動,擴大宣傳途徑和方式,實現帆船運動對城市產業的全方位拉動效應,不斷推動帆船運動與旅游、會展、經貿、商務、文化等產業深度融合,促進城市交通、餐飲、住宿、商貿、觀光等業態的消費增長,使帆船產業成為城市新的經濟增長點,加速融入城市主流生活。
六是推動帆船運動全域統籌。繼續豐富現有分會場的活動內容,不斷拓展新的分會場,從而繼續推動青島帆船運動在空間布局上的全域統籌、全面覆蓋,進一步推進帆船運動東展、西拓、北進。
5.實施周期
2021第十三屆青島國際帆船周·青島國際海洋節項目的實施周期是2021年全年。
6.年度預算安排
2021第十三屆青島國際帆船周·青島國際海洋節項目年度預算安排190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青島市帆船運動管理中心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2021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支出75.12萬元,比2020年377.43萬元減少302.31萬元,降低80.10%。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用經費中列支公用其他支出290萬元,剔除上述事項后,2021年比2020年減少12.31萬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2020年減少未休假預算。
(三)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8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安排378.60萬元,其他資金安排1.4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75.9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04.1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公務用車1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 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單位價值100萬以上型設備0臺。
(五)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1年,青島市帆船運動管理中心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共9個,涉及財政撥款1155萬元,績效目標設置情況如下:
1.青島國際帆船周·青島國際海洋節項目支出績效目標


2.克利伯環球帆船賽項目支出績效目標

3.帆船運動普及項目支出績效目標


4.帆船/摩托艇海上旅游項目支出績效目標

5.帆船運動器材購置、保險、維修(護)保養、存儲倉庫租賃項目支出績效目標


6.奧帆中心使用費項目支出績效目標


7.帆船賽事活動宣傳項目支出績效目標


8.世界奧林匹克城市聯盟會員會費項目支出績效目標

9.帆船業務費項目支出績效目標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撥款形成的部門(單位)收入。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單位)預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指單位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主要包括教育收費、公立幼兒園接受的捐贈收入等。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六、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七、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
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指市級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財政撥款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一、各部門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解釋說明(明細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
1.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運動項目管理(項)反映部門運行基本支出。
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其他體育支出(項)反映部門各項賽事活動項目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5.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十二、各部門特有的其他需進行解釋說明的名詞。
無。